招生项目及拟认定名额
拟认定高水平艺术团团员候选人最多不超过40人,录取优惠政策为清华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次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具体方案如下:
拟招生项目 认定名额上限
小号 4
大号 4
长号 4
圆号 4
次中音号 4
单簧管(限bB次高音单簧管) 4
双簧管 4
大管 4
长笛(必须加试短笛) 4
萨克斯(限bE中音、bB次中音萨克斯管) 2
大提琴 4
中提琴 4
小提琴 6
低音提琴 4
二胡(含高胡、中胡) 4
琵琶 4
柳琴 2
中阮 2
笙 2
唢呐(限高音唢呐) 4
竹笛 2
女声乐(限美声唱法) 8
男声乐(限美声唱法) 8
女舞蹈(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8
男舞蹈(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4
京剧(限生、旦、净、丑及京胡) 4
改革省份考生优惠分数将视情况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满分不是750分的省市,优惠分数将按比例折算,折算办法另行公布。
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成绩信息及附加信息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测试环节。
2、测试
高水平艺术团选拔测试包括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两个环节。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文化课考试不区分文理。
各类招生项目具体测试要求如下:
(1)管乐、弦乐类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或片段,限时3分钟;练习曲片段,限时2分钟,展示弦乐快弓技巧或管乐单音快吐技巧。整个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无现场视奏。
(2)民乐类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限时3分钟;作品片段展示,限时2分钟,展示乐器演奏技巧。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无现场视奏。
(3)舞蹈类(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5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①自备一个剧目进行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
②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
(4)声乐类(限美声唱法)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①自备演唱一首歌曲,限时3分钟。
②现场视唱五线谱。
(5)京剧类(限生、旦、净、丑及京胡)
自备京剧选段表演或京胡演奏,限时5分钟。
※特别说明
(1)清华大学只针对上述招生项目组织测试,不招生的项目不组织测试。
(2)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项,分数不叠加,按各自项目排序。
(3)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艺术特长专业测试结果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发放书面通知。
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要求同时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认定原则:在艺术专业测试85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项目不超过认定名额上限三倍的原则,确定考生入围资格。在入围考生中,不分省份,不分文理,不分艺术项目,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认定。每个项目认定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认定名额上限,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总认定人数不超过40人。如出现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如考生报考两个项目均入围且获得认定资格,则给予该生艺术成绩相对高者的项目认定资格。
3、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被认定考生按照所持《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约定填报志愿的,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招生项目及拟认定名额
拟认定高水平艺术团团员候选人最多不超过40人,录取优惠政策为清华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次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具体方案如下:
拟招生项目 认定名额上限
小号 4
大号 4
长号 4
圆号 4
次中音号 4
单簧管(限bB次高音单簧管) 4
双簧管 4
大管 4
长笛(必须加试短笛) 4
萨克斯(限bE中音、bB次中音萨克斯管) 2
大提琴 4
中提琴 4
小提琴 6
低音提琴 4
二胡(含高胡、中胡) 4
琵琶 4
柳琴 2
中阮 2
笙 2
唢呐(限高音唢呐) 4
竹笛 2
女声乐(限美声唱法) 8
男声乐(限美声唱法) 8
女舞蹈(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8
男舞蹈(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4
京剧(限生、旦、净、丑及京胡) 4
改革省份考生优惠分数将视情况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满分不是750分的省市,优惠分数将按比例折算,折算办法另行公布。
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成绩信息及附加信息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测试环节。
2、测试
高水平艺术团选拔测试包括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两个环节。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文化课考试不区分文理。
各类招生项目具体测试要求如下:
(1)管乐、弦乐类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或片段,限时3分钟;练习曲片段,限时2分钟,展示弦乐快弓技巧或管乐单音快吐技巧。整个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无现场视奏。
(2)民乐类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限时3分钟;作品片段展示,限时2分钟,展示乐器演奏技巧。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无现场视奏。
(3)舞蹈类(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5cm(含)以上,女生身高165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①自备一个剧目进行表演,时间不超过3分钟;
②跳、转、翻、技术组合(软开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
(4)声乐类(限美声唱法)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①自备演唱一首歌曲,限时3分钟。
②现场视唱五线谱。
(5)京剧类(限生、旦、净、丑及京胡)
自备京剧选段表演或京胡演奏,限时5分钟。
※特别说明
(1)清华大学只针对上述招生项目组织测试,不招生的项目不组织测试。
(2)每个考生最多可兼报两项,分数不叠加,按各自项目排序。
(3)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艺术特长专业测试结果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发放书面通知。
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要求同时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认定原则:在艺术专业测试85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项目不超过认定名额上限三倍的原则,确定考生入围资格。在入围考生中,不分省份,不分文理,不分艺术项目,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认定。每个项目认定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认定名额上限,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总认定人数不超过40人。如出现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如考生报考两个项目均入围且获得认定资格,则给予该生艺术成绩相对高者的项目认定资格。
3、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被认定考生按照所持《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约定填报志愿的,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